来源:青岛网整理 2012-01-30 10:36:38
依据的政策规定:《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内四区小学转学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基础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办理事项所需条件:因住址变迁,现住址距离现注册学校超过4公里或8站路程,且适龄儿童跟随父母或四老共同迁入新址的符合转学条件;
办理程序:按照文件规定,在每学期放假、开学前后各一周时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由接收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接收后,再由转出学校和转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转出;
办理时限:放假、开学前后各一周时间;
收费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免费转学
服务机构名称:接收、转出学校及市北区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办公地点:市北区各校;市北区明霞路37号
服务受理时间:每个工作日8:30—11:30,1:30—5:00;
咨询投诉电话:8365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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