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2011年“小升初”工作会议召开,标志着我市今年“小升初”工作正式启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俊明参加会议,他提出“小升初”工作要改革不符合均衡发展的做法,积极推进联盟校政策,做好教师交流工作,严禁跨区在公办学校择校的行为,要规范招生、分班、收费等行为,积极促进普通中学发展,提升其办学质量,实现区域、校际之间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太原市小学毕业人数逐年减少
2011年全市应届小学毕业生为47279人,比2010年减少5751人,比2009年减少8684人,我市小学毕业生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其中,2011年六城区应届小学毕业生人数为34650人,比2010年减少3720人,比2009年减少5136人,也呈逐年下降趋势。与此同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数量呈现上升态势:2011年全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11951人,比2010年增加1176人,比2009年增加2786人。
2011年市区公办初中学校共下达招生计划568个班,比2010年略有增加,按每班56人计算,可安排31808个学位,完全可满足市区参加分配学生的学位。2011年招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招生计划为159个班,按每班56人计算,可安排8904个学位,可完全满足已确定符合“四证”条件6700名学生的学位。对新确认的符合“四证”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部门将结合具体实际,采取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和城区联合办公的方式,确保完全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全部相对就近入学接受教育。
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入学原则
按照今年“小升初”工作政策规定: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入学原则、坚持“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原则、切实做好外来人口子女入学原则。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规模、不得超过班容量;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和举行招生考试。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学生及监护人自愿报名、学校按规定具体组织实施、教育行政部门监督的工作体制。任何学校不得以储备金等名义集资,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初中招生考试。我市今年努力增加接收外来人口子女入学的公办学校数量,优化接收学校布局布点,统筹做好外来人口子女入学工作。
严禁跨区在公办学校间择校
严禁违反规定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会议要求,严禁将学籍和户籍不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学生分配到本区域内的优质学校。各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在组织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分配工作中,不得以各种形式或名义违反规定将外县(市、区)的学生进行择校分配。
为严格执行这一原则,今年教育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两籍”的审核力度。在“小升初”分配工作中,各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须对学生户籍和学籍进行认真审核。属本行政区域内“双籍”统一的学生指:学生在本校具有正式学籍且就读一年以上,学生户籍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前(从2012年开始学生户籍截止时间确定为一年以上)。
严格实施均衡编班 严控班容量
择校主要是择师,而均衡编班和均衡配置任课教师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市教育局决定,2011年8月28日上午为全市初一新生均衡编班日。编班坚持“统一办法,学校组织,严格纪律”的原则。其具体程序为:学校组织学习市里的相关文件——— 学校制定均衡编班的具体办法并公示——— 把已确定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进行均衡搭配——— 公开进行均衡编班——— 由班主任现场“抽签”确定所带班级——— 公布学生和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花名册。通过这样严密的程序确保均衡编班。届时,各学校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
今年,我市进一步加大对初中班容量的控制力度,各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班容量,全市初一新生班容量原则上不得超过56人。对有令不行的,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
“小升初”工作必须“四公开”
会议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分配和初中招生工作,实行初中入学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及划片原则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的“四公开”制度,使“小升初”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我市将建立民办学校招生与办学资质挂钩、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与奖励资金挂钩、县(市、区)分配工作与年度考核挂钩的“小升初”分配工作考核机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招生规定,不得以文化考试形式确定学生入学资格,不得违规收费、跨区招生、擅自突破本校招生规模和班容量。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