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岛网整理 2012-04-27 11:25:05
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三级教育规划纲要精神,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进一步发挥体育、艺术、科技等对学校特色发展的引领作用,根据青岛市教育局2012年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特制定特长生招生方案。
一、 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以校长、分管校长、主任、骨干教师、家长代表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 责:负责制定招生方案及实施细则,对招生工作进行指导、宣传、监督、实施。
二、招生计划
(一)艺术类预招收40名
1.交响乐类:包括铜管类、木管类、弦乐类等。
2.民族器乐类。
3.声乐、舞蹈、美术、书法、主持及其他艺术特长。
(二)体育类预招收10名
包括田径、球类、棋类等。
学校将根据报名人数情况及学生的专业水平进行适当调整。
三、招生范围
市北区在籍、在校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经市北区教体局审查合格,及浮山小学经教体局审查合格,符合我校特长生报名条件。
报考我校特长生不得兼报其他学校特长生、特长班。
四、报名资格
艺术类:
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学生艺术类竞赛或艺术类考级,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获国家级优秀奖、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区(市)级一等奖以上,或达到六级水平以上的毕业生。
体育类:
田径类、球类等:参加由市、区级以上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体育竞赛,获得市级个人项目前六名,或获得区级个人项目前三名的成绩。
集体项目须是获市级比赛前六名、区级前三名的主力队员(须有教育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和盖有学校公章的复印件,以及学校出具的骨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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