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岛网整理 2012-04-26 11:31:02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2〕18号)和市北区教体局《关于初中学校推荐直升生及指标生的有关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订此方案,内容如下:
一、推荐名额:共43名(见下表)
学校 |
1中 |
2中 |
9中 |
58中 |
15 中 |
17 中 |
19 中 |
39 中 |
||||
指标生、直升生推荐总人数 |
其中直升推荐人数 |
指标生、 直升生推 荐总人数 |
其中直升推荐人数 |
指标生、直升生推荐总人数 |
其中直升推荐人数 |
指标生、直升生推荐总人数 |
其中直升推荐名额 |
指 标 生 |
指 标 生 |
指 标 生 |
指 标 生 |
|
四中 |
6 |
2 |
9 |
4 |
5 |
2 |
8 |
4 |
5 |
4 |
5 |
1 |
二、推荐工作程序
1.工作小组成员由中层以上干部、年级组长、学生家长代表构成,工作小组学习有关文件,制定推荐工作方案,报学校领导小组研究。
2. 4月6日将 《青岛四中2012年推荐直升生与指标生工作方案》上报基教科审批,审批后4月9日-11日在学校公示。
3. 组织全体教师学习《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2〕18号)和市北区教体局《关于初中学校推荐直升生及指标生的有关通知》精神,明确推荐原则、推荐办法和推荐名额。
4. 召开初三教师与班主任会,布置报名推荐工作。召开学生会和家长会将直升生和指标生的推荐工作明确告知家长并做好指导工作。根据推荐办法,工作小组审查学生资格与加分证书原件,初步确定推荐直升和指标生的人选。
5.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推荐直升生和指标生名单后,组织有关班主任和学生会,学习文件,明确政策,指导学生合理选择学校。由班主任指导学生具体准备报名所需材料(详见4所高中优秀生推荐直升录取工作方案),4月12日交教导处审核。
6.4月13日-16日学校将推荐直升的学生名单及材料进行公示。被推选的学生只能报同一所学校的直升生和指标生,不准兼报其他学校,未被直升录取的学生,第一志愿须报考同一高中学校,享受指标生待遇。4月17日将直升生、指标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区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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