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岛网整理 2011-12-12 10:57:28
据青岛市教育局通知,为维护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青岛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冬季校园安全大检查,具体通知和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12月13日(星期二)至12月16日(星期五)
二、检查方式和步骤
检查采取听取学校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查看的方式。分为自查、综合检查和对区市进行抽查三个步骤进行:12月13日前,各单位进行自查,对各项安全制度、措施、上级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查找不足、整改问题、总结经验。12月13日至14日,市教育局邀请市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参与,组成6个检查组对局属学校和有关民办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安排表见附件);各区、市教育(体)局要参照市教育局安排,同步迅速组织力量对所辖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安全大检查。12月15日至16日,市教育局对有关区、市校园安全工作进行抽查。
三、检查人员
对局属学校的检查,由市教育局领导带队,有关处室人员参加,联合市消防、卫生、公安组成6个检查组,每组6人,牵头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本检查组组长。
四、检查内容
(一)校园内部管理1.校园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校内安全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开展情况;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等。2.校园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校园专职保安配备和管理使用情况;校门安全保卫履职、登记查验情况;安全防范器械配备;校园界周监控安装及运行情况等。
(二)消防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教学楼、宿舍、图书馆等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安全,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等。
(三)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排查情况:重点检查学校租用校车情况;学生上放学乘坐交通工具安全状况;对学生不乘坐超员车、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教育情况;开展接送学生上放学车辆驾驶人安全教育和签订安全驾驶责任状,校车驾驶员有无不良行车记录及社会不良记录;学校重大外出活动交通安全和应对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等极端天气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制定情况等。
(四)学校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1.学校食品安全。是否办理食堂餐饮安全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是否办理有效的健康证明,食品采购是否实行定点、索证、票据登记,食堂卫生、食品添加剂、食用油及生熟食物分开、食物留样等情况。2.学校卫生综合管理情况。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健康体检、卫生消毒等各项制度的落实,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情况,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是否建立学生体质卡片、健康档案等。
(五)治安和从业人员安全情况:排查校园及周边有无精神疾患、对现实不满的高危人员,是否有针对中小学生的暴力伤害案件发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有无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中小学幼儿园自聘的兼职保安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
(六)各区市落实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对各区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现场督查的通知》(青教办字[2011]169号)通知要求,对11月22日至23日安全检查中发现和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五、有关要求
1.各区市教育(体)局及各学校要紧急动员、迅速行动,结合冬季安全工作的特点和即将到来的元旦、春节等有关情况,认真排查校园安全问题、隐患及薄弱环节,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坚决防止校园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
2.各区市教育(体)局及各学校要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当前安全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检查成果。
3.请各牵头处室根据工作安排做好组织工作,车辆保障由牵头处室与局办公室协调。
4.各区市教育(体)局及各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查任务,市教育局将把中小学幼儿园冬季安全大检查情况纳入2012年对区市教育(体)局和学校年终综合治理考核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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