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合肥网整理 作者:网编辑 2011-09-19 13:53:36
2011年合肥市特长生招生项目和条件:
(一)体育类
体育特长生个人项目为田径、游泳、乒乓球、棋类(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击剑、射击、手球等7项,招生条件为初中阶段获省或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上述单项竞赛个人项目省级前六名、市级前三名队员。集体项目为足球、篮球、排球等3项,招生条件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并报经市教育局基教处备案后公布。
(二)科技类
招生项目为青少年科技创新、青少年信息学、青少年电脑机器人。招生条件为:
1、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省级个人一、二等奖或市级个人一等奖(须是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且有获奖证书)。
2、初中阶段获“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个人一、二、三等奖或市级个人一、二等奖(须是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主办);在初中阶段获“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个人一等奖(须是全国计算机学会组织,且有获奖证书)。
3、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省级一等奖或市级一等奖(须是国家、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且有获奖证书)。
(三)艺术类
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为西洋乐、民乐和声乐,招生条件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并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备案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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