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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古时期至夏商周的商业

来源:网络资源 文章作者:网整理 2018-04-19 14:26:51

  商业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只有在社会有明确的分工与产品的剩余后,商业才会出现。商业有萌芽与成熟的形态,世界各国如此,中国也不例 外,萌芽状态指的就是简单的交换——物物交换,这种直接的交换形式存在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而后有所发展,出现交换媒介——货币,但货币一开始也不固定, 曾经历过各种具体表现形态,如贝壳、布匹等等;货币形态稳定之后,商业活动进入比较成熟的阶段,基本上可称之为纯粹的间接交换。

  据考 古发现,可以推断,中国境内交换形式的普遍出现,不迟于距今6000~7000年,因为近年来河南、甘肃、陕西等地的早期仰韶文化的村落遗址中,出土了一 些海边的产品,内地拥有沿海民族或部落的产品,可以说交换已经普遍出现。当时的交换可能是在不同的氏族部落之间进行的,在原始共产主义的部落生活状态下, 部落的剩余产品无法被个人占有,作为公共财产,进入交换过程,就由氏族或部落成员委托其首领进行,因此交换最起码从形式上讲,是一种集体性的经济行为。

  距今5000年,随着交换的进一步发展,私有制产生,原始共产主义组织的解体,交换出现一些新的特点:1.交换从集体行为转变为私人或个体家庭的行为, 由于制陶、制铜、制玉等手工业的发展,技术专门化,部落或氏族内部的某些家庭或个人掌握了这门技术,成为专门的手工业者,他们通过生产手工业品与共同体内 的其他成员进行产品交换,进而他们还将产品与共同体之外的人进行交换,这种行为,不仅扩大了交换的范围,并且还推动了私有制的发展。2.交换有了固定的场 所,这在《易经》中有记载:“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这些交换产品的固定场所,可用一个词来概括:因井而市。至于何以 “因井而市”,大概是因为在井边进行交易活动,人畜便于饮水,也正因为“因井而市”,后世就将“市井”作为了商业活动场所的指称。

  至 尧舜时期,社会产品的交换又有了新的变化,就是在交换过程中,产生了交换媒介,即产品交换从物物的直接交换转变为有媒介参与的间接交换,但是,在当时社会 经济条件下,交换媒介不固定,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并不统一,一开始是牲畜,后来是珠玉,再之是“玄贝”,无论如何,出现一般的交换媒介,一者使买和卖被分解 为两个可以不同时、不同地发生的过程;二者为一般交换媒介向贵金属货币发展铺平道路。

  夏商周时期,是中国古代商业发展史上重要的阶段,为什么这么说呢?

  1.随着交换的地区进一步扩大,交换活动的日益频繁,一般交换媒介开始固定下来,基本上以贵金属为主,使交换媒介具有了不易损耗和可比性强的特点,这标志着交换活动的成熟。

  2.专门从事交换活动的社会群体的出现,也就是说,社会上一部分人从其他部门中游离出来,专门买进卖出,充当生产或需求双方的中间人,于是在中国历史上,从事交换工作的行业和人物,有了一定的称谓,行业是商业,人物是商人。

  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说明:为什么要称之为商人与商业?究其根源,与历史的商部落以及商王朝有着密切关系。早在夏朝,商部落就以善于从事交换而出名,它们 一直坚持这一传统,灭亡夏朝之后,商部落变为商王朝,原来的商民成为贵族,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弃原来的行业,反而更积极地从事交换活动,只不过作为统治贵 族,他们不用亲自参与,而是由手下的家臣代表主人进行交易活动,而这群家臣俨然是一个专门的社会群体,不过此时,这一群体的量不太大,毕竟贵族数量有限, 而且他们不以交换中的获利为生。商朝灭亡之后,随着商贵族的社会地位丧失,他们的生活境况出现问题,生活的贫困所引发的生存危机,迫使商朝的旧贵族拿起老 祖宗熟悉的生存武器,与原来的家臣一道卷入从事贸易与交换的浪潮中,由于社会上的买卖人大部分出身于商族,因此,在西周,买卖人不仅成为一个专门的社会群 体,而且有了专门的名称:商人。

  在中国历史上,周朝的制度与商朝不同,作为王朝性格而言,它所采用的诸多措施都比较规范,如封建制 度、宗法制度等等,至少从流传后世的《周礼》可以揣知当时的情形。商业管理也同样如此,市场设置于固定地点,市场由专职的官吏——“司市”进行管理,并设 立了许多下属官员:辨别货物真假的“胥师”,掌管物价的“贾师”,维持市场秩序的“司武虎,稽查盗贼的”司稽“验证”质剂“契约或合同)并管理度量衡的” 质人,征收商税的廛人,《周礼》中所描绘的市场管理模式也许是想象的,但这种规范的市场管理对后世影响是极大的,是后世王朝管理市场的一个基本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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