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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全国青少年冰心文学大赛征稿通知(2)

来源:大赛官网 文章作者:网整理 2017-08-21 15:00:35

  五、作品评选:

  按参赛组别进行初评和定评。专家评审委员会由著名作家、诗人、文学评论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评作品进行评选。来稿一般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参赛即视为同意大赛组委会对获奖作品有出版权。

  学生作品按小学组(低年级组和高年级组)、初中组、高中组、大学组、青年组5 个组别,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特别突出者将授予“中华小作家”荣誉称号。

  教师作品将评选出教师冰心文学创作奖和教学论文奖(分别按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

  六、第十三届全国青少年“文学之星”现场作文大赛:

  第十三届全国青少年“文学之星”现场作文大赛第一期将于2018年寒假期间在北京或海南举办,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将于暑假期间在北京举办。大赛将评选出第十三届“文学之星”10名和现场大赛金、银、铜奖(颁发荣誉证书)。在本届全国青少年冰心文学大赛中荣获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奖项的获奖者可报名参加。

  七、第十三届全国青少年散文诗歌朗诵及古典诗词背诵大赛:

  第十三届全国青少年散文诗歌朗诵及古典诗词背诵大赛和第十三届全国青少年读书笔记展评活动将在本届颁奖活动中进行,参赛选手可直接填写报名表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大赛组委会。

  八、第十三届 “中华小才女”、“中华小才俊”大赛:

  第十三届“中华小才女”、“中华小才俊”评选活动在总决赛期间举行。凡预赛荣获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获奖者且具备声乐、器乐、舞蹈、表演、绘画、书法、朗诵等才艺特长均可报名。参评者将在现场展示才艺,经评委评定,授予“中华小才女”、“中华小才俊”荣誉称号。

  九、集体奖项及教师辅导奖项:

  根据参赛作品数量及质量,分别评出优秀组织奖、冰心文学摇篮奖;辅导老师将获得与获奖学生相对应的辅导奖项(以最高奖项为准);成绩特别突出的学校挂牌成立“全国青少年冰心文学大赛文学创作基地”;“全国写作教学示范学校(校长)”。同时评选出十佳(百佳)文学社(社长)、获奖学校校长和获奖教师将被邀请参加颁奖大会及文学采风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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