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达与拒绝都是一种权利
来源:网 2016-06-21 13:23:46
教会有一个约五岁的小女孩,父亲是美国人,母亲是台湾人,她所受的教育是西方式的。有清楚的界限,可以表达自我的需求,同时尊重他人。
有一天,她在教会遇见我的二表哥,二表哥在教会和孩子们的关系很好,他很懂陪孩子玩,所以这个小女孩一见到我二表哥,非常开心的跑到他面前,问他说:“我们来玩,好不好?”
我的二表哥因为担任执事的工作,必须要开教会的长执会而无法抽身,所以二表哥回答:“我很想陪你玩,但不行耶!因为我要去开会,等开完会看可不可以陪你玩,好不好?”
小女孩听后,又问了一次:“我们一起玩,好不好?”
二表哥再度表示遗憾与抱歉,但希望开完会如果他们还遇见,就可以陪她玩。
那小女孩听后,说:“真的不行吗?”
二表哥心里不舍拒绝,但因为职责,再度说:“对啊!现在不行。”
小女孩听见后,就挥手说:“好吧!那bye-bye。”没有任何的生闷气,也没有表现出怪罪的表情,或失望的表情。当然,更没有像许多台湾的小孩一样开始哭闹,或是抓着不放。
说穿了,没有任何以情绪来威胁或操控的行为。
二表哥很感慨的说:“到底人家是怎么教的,可以把孩子教得如此懂事。”
我听后,觉得孩子不是懂事,而是在他们的家庭文化中,他们可以将表达与拒绝都视为一种权利,我有权表达需求,但他人也有权拒绝给予或满足。
在台湾家庭,许多人从小到大的家庭经验中,既没有权利表达自己需求,也没有权利拒绝满足他人。我们的家庭界线常是混淆的弄不清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与完整的个体,总是相互剥夺与相互干涉。
我们家庭的氛围与权威,常塑造父母有绝对权力决定孩子的生活与作息,当孩子要表达需求时,他必须得到父母的给予与同意,如果父母一个「不」,常常换得的是没有异议的必须服从,不然,你就是不懂事或者不是一个乖孩子。孩子一旦被制约了必须服从,他就会慢慢变得不可为自己的需求表达,若是让父母为难了,他会有罪恶感,觉得自己真是一个坏孩子,不乖的孩子,差劲的孩子。
但他那一些不被满足的需求呢?消失了吗?还是去了哪里呢?
这些未满足的需求,会开始形成怨念,在心里盘旋:为什么我无法得到满足?你们才不是不能给,是不愿意给,因为你们不爱我。如果你们爱我,就会满足我。
于是,这孩子慢慢的把被拒绝的经验,诠释与解读为伤害:因为我不重要,所以我无法得到我想要的。因为你们不爱我,所以你们才会伤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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