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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避税不签租赁合同 租户孩子入学困难

来源:网络 文章作者:匿名 2009-12-16 09:44:43

  近日,因房东为了避税而拒绝与租户签订租房合同,导致租户何女士的孩子无法申请入学。目前房东为避税而拒签租赁合同的事件在城中村等农民房较为集中的区域比较普遍,使租户利益得不到保障的同时,也为租户带来诸多不便。
  来自湖南怀化的何女士一家租住在招商街道龙尾村。根据政府相关规定,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可在深圳申请学位,入读深圳的学校。何女士的孩子明年即将上小学一年级,于是她找到房东,提出要补签租房合同,以便为孩子办理申请入学的手续,但遭到房东拒绝。房东称,签订租赁合同后他得交税,“你要租房合同,就去找别的人的房子住吧!”何女士很无奈,不知道如何是好。
  房东不肯签合同,租客因此无法提供相关证明导致孩子无法入学,这种情况是否普遍?昨日,记者走访大新村、南头古城以及南山村等南山外来工比较集中的城中村获悉,由于出租房屋需要到相关部门备案并缴纳相应税费,大多城中村房屋出租者要么拒绝与租户签订租赁合同,要么以签订租赁合同为由提高租金,将房屋租赁税费转嫁到租户头上。
  “房东不肯与租客签订合同的根本原因就是想避税,这个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了。”南头街道一名从事房屋租赁管理服务的工作人员称,其实一年的税费并非很高,以月租600元的房子来算,房东每年缴纳的税费500元都不到。但对于城中村房东来说,一户租客签了合同缴纳了税费的话,其他的房间同样也要缴税,因此他们认为少了一笔收入而不愿签出租合同。
  工作人员称,房东拒签合同的行为属偷税行为,它的直接后果是房东可以少支出一笔费用,而让租户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遇到房东不肯签订租赁合同,租户可以到街道办或出租屋管理中心投诉和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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