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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参赛作文得了"国家大奖" 背后有何猫腻

来源:网络 文章作者:匿名 2009-12-07 11:06:58

这就是雯雯收到的获奖通知。

  学生家长却犯了难:该不该告诉孩子真相?
  被告知自己的作文获了国家大奖,还能编成书出版,小学生基本上没法拒绝这些“荣誉”。然而,家长们却心生疑窦:没参赛的作文竟能得大奖,作品入编成书必须交钱订购10本以上,至少288元钱。“感觉像个骗局。”近日,南京某小学一位家长向本报报料,记者调查后发现,大奖背后果然有“猫腻”。
  疑惑天上掉下个“作文大奖”
  “爸爸妈妈,我的作文获国家大奖了!”就读于南京白下区一所小学的雯雯(化名),一回家就兴奋地直嚷嚷,飞快地从书包中拿出获奖通知向父母“献宝”。可是看过这份由“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评委会”寄来的“获奖通知”后,雯雯的父母满脑子的问号:“孩子的这篇作文只是在本地报纸上发表过,从没参加过任何比赛,怎么会这么容易就获了全国大奖呢?”
  更让他们感到疑虑的是,通知书上还写到,“你的作品将编入《中国青少年优秀作品选》”,但要想“让别人读你的书”,得出钱购买,起步价是288元(共10册),而且订费要在15天内寄去。
  雯雯的爸爸立刻跟其他学生家长联系了一下,发现这个班还有另外4名学生收到了同样的“获奖通知”,所获的奖项不是“金奖”就是“银奖”,同样,这些学生都在南京几家报纸的成长周刊或者作文版上发表过作文,但都没有参加过这个“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
  “我感觉这是一个骗局。”昨日,雯雯爸爸拨通本报记者的电话,“这种骗局对孩子很有诱惑,毕竟对他们来说,得奖甚至出书都是不容易的事情。这几天孩子天天吵着让我寄钱,请扬子晚报把这件事调查一下,给众多家长提个醒。”
  调查
  所有得奖文章都曾在报上发表
  在雯雯爸爸提供的这封“获奖通知”中,记者看到这样一段话,“你是数万名作者中,经提名、初评、复评,层层选拔,报评委会研究,被评为本年龄段20名获奖者之一。”上面还列了所有奖项的选项,在银奖那一项前面打了个钩。
  记者还看到,该“获奖通知”上盖了4个主办方的大红印章,分别是“北京千千结文化中心”、“中国青少年作家协会”、“中国新文化出版有限公司”和“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组委会”。并声称,这个大赛历经十二届,免交参赛费、评审费,作品选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不过,为了保证这本书出版,每位作者必须定购 10册以上,平装本的费用每册为28.8元,硬精装本每册为58.8元。
  这些主办方到底是“何方神圣”?在北京市企业信用网上,记者查询到,北京千千结文化中心是以一万元注册资本在2008年12月5日注册的。一个成立还不到一年的公司,竟能 “成功举办十二届大赛”?显然不可能。
  而所谓的“中国新文化出版有限公司”,在北京市企业信用网上根本就查询不到,记者又向北京市新闻出版(版权)局查询,显示为“此单位未在我局办理备案手续”。一个不存在的出版公司如何“正式出版”作品选?由它赞助运行的“中国青少年作家协会”正规吗?“作文大奖”是怎么评出来的?
  为得悉其中的“玄机”,记者按照获奖通知上的联系方式,以获奖学生家长的身份拨通了北京这家评选机构的电话,以下是记者与一接线员的大致通话内容:
  记者:“我小孩没有参加你们的大赛,作文怎么会获奖呢?”
  接线员:“你小孩的文章在什么刊物发表过吗?”
  记者:“有呀,10天前在我们当地的报纸上发表过。”
  接线员:“那就是编辑或者读者推荐的。”
  记者:“每个作者订10册书太多了,能不能订少点?”
  接线员:“不行。”
  记者:“这个新文化出版公司,为什么在书店都找不到任何它出版的书?”
  接线员:“那很正常,它出版的都不是畅销书。”
  记者:“第一届大赛哪一年举办的?”
  接线员:“八几年吧。”
  记者:“可你们公司是去年底才成立的啊。”
  接线员:……
  记者还想咨询大赛组委会的情况,可是该工作人员匆匆挂断了电话。
  随后,记者从本报成长周刊及南京其他报社作文版编辑处了解到,他们从来没有向所谓的“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组委会”推荐过学生的作文。不过,为了让读者了解作者,报纸上每篇作文后面都往往会注明作者所在学校的班级和姓名。
  “骗子可能就是从报纸上寻找行骗‘目标’的。”一位出版业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他分析,这些发“获奖通知”的公司,平时专门关注全国各地的一些报刊、杂志,收集资料,一旦发现“目标”,就会根据作品后面附的作者资料,发来获奖通知或者入选通知。接下来就可能有三种结果:一,这类公司有刊号,具备出书的资格,收到一定数量的汇款后,他们有可能真的就将这些“获奖作品”结集成册,并将印刷的书籍邮寄过去。二,这类公司没刊号,不具备出书的资格,但这是家尚算有“良心”的公司,故在收到一定数量的汇款后,他们同样会将所谓的“获奖作品”印成书。三,这根本就是家黑得不能再黑的公司,它完全有可能收了钱也不印书。“不管是哪种情况,有一点我是可以肯定的,因为所谓的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就不是什么正式比赛,所以就算出版社有刊号,将所谓的得奖作品集结成册,这样的书也不太可能公开出版并在书店上架,最多也就是谁出钱谁拥有,这样的书又有多少含金量可言!那些人稳赚不赔一目了然啊!”
  为难:
  有家长打算“将错就错”

  尽管知道了该“作文大奖”是个陷阱,但雯雯爸爸的心情却陷入矛盾之中:“女儿接到信后一直处在兴奋中,对写作文充满了热情,整个人也变得自信起来。告诉她‘获奖’是个骗局?还是隐瞒起来,把孩子隔离在丑陋的谎言之外呢?”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接到过得奖信的家长心里都是五味杂陈。“应该让孩子了解真相。”有位家长认为,蒙住孩子的眼睛,并不能将世上的假恶丑都抹去,与其掩耳盗铃,把孩子禁锢在狭小的“纯善”里,不如让孩子知道社会并不纯洁,表面的鲜花荣耀下,也可能掩藏着丑陋的骗局。这样做,孩子虽然可能一时积极性受损,却会在日后的生活中更加谨慎和成熟。
  不过,也有家长持着不同的看法:“获奖虽不是真的,却能够起到激励的作用。”他们认为,这些代表着嘉奖的荣誉既然能够提高孩子的积极性,可以暂时假戏真做,以此促进孩子的学习、写作热情。尤其是小学生,是非判断能力尚未形成,过早地把黑暗面告诉他,孩子会觉得社会很灰暗,这会直接影响到孩子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形成。有人甚至表示,288元也不是什么大钱,如果能换来一本有小孩作品在内的书,到时候跟孩子别的证书摆在一起,择校时说不定更添砝码呢!
  可能一些家长
  根本不需要真相

  从来没有参加过的比赛,却告诉你得了大奖,作品即将集结成册,不过,别急,你的作品想被编入书内,就必须先交钱订购!如果是论“骗钱”,这样的伎俩实在太小儿科了,相信明眼人都能一眼看穿。
  但问题复杂就复杂在这事是落在了孩子们的头上。心地纯真、没有任何社会经验的孩子,怎么可能想到,这所谓的国家大奖根本就不存在,这所谓的“获奖作品集”就是能有,其实也是咱们自个儿出钱印的。
  而让事情变得更复杂的,是这些孩子的家长。在得知本报记者的调查结果后,一些家长非但不打算将真相告诉孩子,而且更有打算干脆“将错就错”。当然他们自有他们的“良苦用心”:要知道能拿到“大奖通知”的孩子都是在报刊上发表过作文的优秀孩子,多数人为什么想在报刊上发表作文,还不就是想把小学毕业材料做得漂漂亮亮!既然目标如斯,现在有这么一本可能更漂漂亮亮的书摆在面前,要价又不算太高,10册288元,那又何苦不为呢!
  回头想想,学校“睁只眼闭只眼”可能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记者了解到,由“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评委会”寄来的“获奖通知”,无一例外都是寄到各个学校的——因为孩子们发表作文,留下的资料就只有学校和班级。但,至少在记者调查过程中,还没有哪个学校或者哪个老师,对“这么高级别的大赛”以及“这么频繁的中奖率” 公开提出过疑问。一位老师私底下告诉记者,想让孩子上好学校,就得准备很多材料,所以学校是鼓励孩子多参加比赛和各种各样实践活动的,拿到的证书、获得的荣誉当然是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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